法律实务|合同审查要点之企业外贸采购合同
国际贸易中的采购合同是外贸企业的日常法律事务之一。作为外部律师,在客户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大量外贸采购合同的审查为工作常态。因此,如何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为客户把控主要风险点,就显得至关重要。尤其是在疫情之后,一方面是复工复产的迫切性,另外一方面是合同履行的不确定性,更要求律师能够协助客户在促进交易的同时有效的控制风险。
本文中,笔者结合自身实务经验,对此类合同的审查过程中值得关注,但又容易被忽视的风险点进行了总结,以供各类外贸企业参考。
1. 主体资格
主体资格审查是一个在实践中常常被忽略的话题,但是其对于第一合作的买卖双方而言尤为重要。对合同主体的审查,不仅需要从法律角度审查主体是否适格、核查法定代表人信息,还需从商业角度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是否有能力独立承担经济责任。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可自行或委托律师, 通过一些可公开查询的数据库,如企查查、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查看交易对手方的资信信息,包括税务评级、信用评级、是否涉及大量诉讼、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笔者的实践证明,订立合同前的初步审查能够有效的降低事后违约的几率。
2. 包装条款
包装条款看似简单,但却涉及了国际贸易中买方、卖方以及承运人三方的责任分配。一般而言,因包装不当而引起的运输途中的货损由卖方负责,所以,包装不当或不符合标准时常会成为买方或承运人将货损转嫁给卖方的理由,而争议的焦点往往就集中在包装标准的界定上。
由此,为避免因约定不明而给各方带来的风险和不可预见性,包装条款审查也应侧重于对包装标准的界定。对于易损物品,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详细的包装标准,如包装物的材质、包装方式等,并配有图解说明,对于一般货物,可以写明参照行业通行标准或买卖双方实践中行成的贸易惯例执行。此外,对于出口至有环保要求的国家,还应考虑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以及相关费用的分摊。
3. 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需重点审查的内容包括价格构成和汇率结算标准。一般而言,构成货物价格主要涉及的因素包括:货物自身价格,是否含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报关清关费用等。其中,运输、保险和报关清关的费用又与不同国际贸易术语()项下的买卖双方的责任分配有关。实践中,两个看似类似的贸易术语,其价格构成确是不一样的。例如,在FOB项下,卖方价格一般包括货物自身价格、工厂至始发港运输、始发港卸货装船以及出口清关的费用,而在有着“多式联运FOB”之称的FCA项下,卖方价格却不包括始发港卸货装船的费用。同时,还有一些或然性费用的承担方式,如滞期费等,也建议事先在合同中列明。此外,涉及以外币结算的,还建议约定汇率结算标准以防止因汇率波动所带来的不确定性。
通常,期限较长的供应商合同中一般还会包含价格调整机制。鉴于疫情之后,原材料生产和运输的不确定性增加,卖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采购和供应合同中加入价格调整机制,以控制风险。
4. 支付条款
条款的审查重点包括对支付方式和支付节点的审查。国际贸易实践中常用的支付方式有信用证和银行汇付。信用证是以银行信用作为保证的一种支付方式。一般对于价格涨跌迅速的大宗货物,应当先签订出口合同或拿到外商订单,再向国内生产商订货,根据国内出货时间可适当调整出口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如装船期)。如果看跌价格,则应当在收到外商开来的合格信用证后再采购,然后租船订舱。采用信用证付款的,卖方需要向银行提交运输单据才能承兑。在运输单据中只有海运提单才具有物权凭证性质(即卖方向银行交单承兑前,买方无法向承运人提货),而以其他方式运输的,买方提货并不以卖方交单承兑为前提,因此,在采用空运或陆路运输的交易中,卖方应当谨慎接受信用证这一付款方式。除单据外,卖方还应仔细审查合同中是否包含信用证软条款等。
在以银行汇付为支付方式的交易中,由于并不引入银行信用,因此,支付节点的安排就显得更为重要,也经常会成为买卖双方谈判的焦点。支付节点可以按照交易流程的节点来进行设计,另外也可以考虑引入预付款融资等交易模式,实现上游企业的批量销售以及下游企业的杠杆收购,达到共赢。
5. 质量条款
明确约定质量标准,或者封存样品。如果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很高的,还要约定质量的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和检验机构。同时,要约定质量异议期限。一般的情况下,检验和索赔方式一致,内合同的质量异议期、质保期等期限应长于外合同。
6. 违约条款
违约条款审查的重点包括对违约事件和违约后果的审查。违约事件和违约后果通常会分两个层次来约定:即一般违约事件可触发违约金条款,重大违约事件可进一步导致合同的解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9条的规定,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的,可以认定为违约金约定过高,法院可以酌情减少。司法实践中,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年利率24%的,法院可能会予以酌减。
此外,违约条款有时也是一把双刃剑,例如,实践中洽谈合同时,卖方要求买方支付迟延付款违约金的,买方往往也会对等的要求卖方严格履行按时交货的义务。因此,买卖双方应当具体交易具体分析,充分衡量其中利弊后,根据交易实际情况设计违约条款。
7. 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
国际贸易中,更建议选择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首要方式。与诉讼相比,仲裁除了更加灵活高效外,其最为突出的优势便是承认与执行上的便利。根据《纽约公约》一国的仲裁裁决可以在162个成员国中得到承认与执行,而无需就裁决的实体内容进行重新审查。
在法律适用方面,除买卖双方合意选择的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外,还需审查所选择的准据法是否会导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the on for the Sale of ,CISG) 的适用。